代号W0108

漫威DC双担,最爱两只土豪
杂食党

【贾尼】唯一的死路(一)

参考黑客帝国设定,没看过电影不影响阅读。
听同人曲听出来的脑洞,看标题就知道是BE(?)

嗨,你们好。在我说正事之前,我得先声明一下,这个视频会在我死后恰当的时间发布,这是我的意愿,因为我没有力气去听各位的意见,也没有力气去为我所不赞同的态度去争辩了。瞧,我头发也白了,脸上都是皱纹,整天昏昏欲睡,真睡着了睡眠质量也不好。人不服老真的不行,总之,我没力气了。我应该活不了多久,但我还是想走的安静点,毕竟我一生几乎都与安静无缘。而我又不甘心真相就这样泯灭,毕竟我们战斗到现在就是为了真相。所以临死前,我录下这段视频,说出我所知道的,隐藏多年的真相,交给史蒂夫保管——真羡慕他四倍代谢速度,一把年纪了还看起来这么年轻——哦,跑题了。当视频公之于众后,是非功过都由你们决定吧,我,我们,已经管不了啦。

毕竟我们都已经尽力了。

他也尽力了。

虽然我觉得不会有人不认识我,但我还是介绍一下我自己。安东尼·爱德华·斯塔克,初代钢铁侠。其实故事真正的开始要从更久说起,但我还是从那次改变说起吧。那是我们第一次见面。我十七岁时,父母因为车祸去世了,判定是一场意外,给我留下了巨额财产和孤零零的圣诞节。我的父亲一直为了各种各样的事情奔波忙碌,和我的关系总是很紧张,好像在他眼里我就是一个笨蛋。圣诞节前他又和妈妈出差了,我们进行了一场很不友好的谈话,结果这成了我们最后一次见面。我又哭又喊,骂他混蛋,自己死了就算了,还带上我妈妈。我不是真的认为他混蛋,我爱他,但那个年纪的我就是说不出来那三个字。葬礼上好像都是斯塔克工业的员工,而且都没怎么见过他们,似乎我父母没什么好友。我郁郁寡欢了好几天,在圣诞节那天决定去酒吧。

按正常的发展,我应该继续挥霍着钱财和才华,纸迷金醉,放浪形骸,浑浑噩噩这么一生就度过了。但我没有,因为在我左脚刚迈进酒吧大门,还没来得及钻进那里的喧闹和狂躁的时候,我被人拉住了。是贾维斯。

“未成年人不应该进入酒吧。”他说。我气坏了,骗他说我成年了,只不过长得年轻一点,然后他又让我出事证件,证明一下。

“你是门卫还是警察,这么多事!”我气急败坏地朝他乱吼,一把拨开他的胳膊,结果踉跄地差点撞到墙。贾维斯又来扶我,我使劲推他,然后小脚趾撞到了台阶。真疼,疼死我了。我的委屈就达到了极点,坐在地上就开始哭,抱着膝盖缩在屋檐底下躲雪,一边骂我爸爸一边骂贾维斯。贾维斯就那么安静地蹲在我的旁边,听我毫无逻辑地指责,然后他好像听出来发生了什么,拍着我的肩膀说,我请你喝热橙汁吧,先不喝酒。

我发誓,我当时真的没喝酒,虽然我的表现像是对着瓶口喝了一大瓶威士忌。我抬头的时候,擦干眼睛,看见贾维斯的金发上浮着一层细小的雪花。我现在还记得,虽然随着日后经历的不同,那个画面被我的大脑染上不同的色彩,已经失了真,但我还是记得。现在我的脑海里,这个画面是鹅黄色的。因为事到如今,那是我为数不多的好日子了,我不允许它被染上清冷的蓝色或者骇人的红色。

鹅黄色最好,有种漫不经心的温暖。

那天我和贾维斯在酒吧对面的餐厅度过了圣诞之夜。我喝了四杯橙汁,整个人都暖洋洋的。贾维斯说他还在读大学,学习电脑编程。我嘲笑他没我厉害,炫耀我十七岁就大学毕业。他笑着说是,夸我厉害,无人能及。现在想来,没有人能做到无人能及,但贾维斯说的是真心话,在他心里,我无人能及。

我度过了一个平淡的夜晚,和贾维斯唠些有的没的。回家之后没有重金属摇滚,没有安眠药,裹着被子抱着枕头进入梦乡,没有噩梦。贾维斯总是带给我安心与平静,于是自然而然的,我还想见他。我的双脚牵引着我,走到了那家餐厅。我真的没有太多指望能见到他,但我就是见到了。他坐在靠窗的地方,好像是为了方便我看见他似的。他手边放着一杯咖啡,还有一盘我叫不上名字的甜点,时不时皱眉思考,时不时在键盘上敲上几下。

我走进去,假装意外地看着他,说着嗨真巧,我觉得这家橙汁真好喝,所以又来了。然后他笑得露出了一排牙,开心得好像恨不得让全世界都知道我来了。

我有种被需要的喜悦。被需要,被认可,被爱,那是撑起我人生最重要的事物。这些,贾维斯都给我了。

我自然地坐在他旁边,对他的作业评头论足。那时候,他的蓝眼睛里只有我一个人。或者说,从始至终只有我一个人,这样的认知让后来的我喜悦,也让后来的我悲痛,让我无可奈何。

后来,理所当然的,我们成为了朋友。贾维斯毕业以后成为了斯塔克工业的IT人员,他干得很出色。托他的福,我没有像有些富二代一样酗酒滥交,甚至连绯闻都少得可怜。只有一次,大家都说我和某位女演员在宴会上很是亲热,那是我故意的,为了看看贾维斯到底会不会吃醋——他当然吃醋了,醋得厉害。然后到了新的一年圣诞节,他在我们初次相遇的地方,捧着玫瑰花向我表白。真是恶俗的不行,谁让我就是吃这套,谁让我喜欢他呢。

之后的日子,我们像普通情侣一样,一起看电影,一起吃饭,在早上相拥着醒来,抱怨着是谁的闹钟先响的。我们交往三年后,我突发奇想要留胡子,贾维斯说怎么样都会好看,毕竟我的西装颜色俗气到可以令艺术家自杀,他还是认为我好看。于是我留了这个山羊胡子,成为了我日后的标志。

我记得有一次,他问我想成为什么样的人。我说我想成为科学家,我做到了;想成为亿万富豪,我也做到了;我其实还想成为花花公子,但托贾维斯的福,这辈子都不太可能了。为了报复我这么说,贾维斯往我嘴里塞了一大片生菜叶子,不带色拉酱的那种。等我呲牙咧嘴地吞进去之后,他问我想成为英雄吗?拯救全人类的那种。

“不想,英雄可不是那么好当的,我没那种的心胸。”贾维斯哼了一声,我到现在还在揣度,他那时的心情是怎样的。我猜不出来,我对他的了解远少于他对我的了解。这份感情其实一开始就是不平等的,但他乐意这份不平等。

那段日子很平淡,也很温馨。我在那段时间认识了一些人,比如我们公司技术部的布鲁斯,关于科学的话题我们怎么说都不够,关于私人生活的话题我怎么说他都会睡着。还有史蒂夫,我在公园里遇见了这个退伍军人,他那时在公园作画,我前去和他搭讪。我们太不一样了,我的性格自然不必多少,而他是那种脏话都不会说一个字的人,老实本分,但关键时刻愿意为了所坚持的事出格。可就是这样,我们关系还是很好,也许就是因为不一样,我们才能轻松地看见对方的缺点,也轻松地找到对方令人喜爱的优点。

然后尼克•弗瑞找到我,一切就此改变。我知道你们怎么形容那段故事。我带领着被选择的人,以解放全人类的智慧与担当,奋战到黎明,迎来人类的胜利。有人用插在枪炮上的玫瑰形容我,让我的故事成为圣经一般的存在。但我的歌颂者怕是没有一个人知道,我被尼克找到之前在做什么。

我在订戒指,为我和贾维斯。我想和他结婚了。那些人总是为了衬出我的高大,毫不在意故事里的情爱,但情爱才是这个故事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。

他的耐心总是用不完,他的温柔总是取之不尽,而相比起来我就是个任性的混蛋。在我们的关系里,他好像一直都是那个更主动的,所以我傻乎乎地想,在求婚方面,我应该更主动一点。于是我瞒着贾维斯,偷偷去订了戒指,全世界只有两枚,戒指上刻着彼此的名字。十分老套的浪漫。

我开开心心地订完戒指,约好下周来取,然后我刚出门,就被尼克掳上了车,像是绑架一样。让我先喝口水,再给你们讲。

对了,想到戒指上的名字,我是不是还没和你们说贾维斯的名字。他总是让我称呼他的姓氏,说他的名字太难听了。在漫长的、想念他的人生中,我总是把记忆中每个与他有关的细节拿出来反复思考,发现他的深意,然后心房上的钉子又会插进去几寸,让我的余生再多一份痛苦。比如他的名字。

Tenies Jarvis。

Tony's Jarvis。

评论

热度(17)